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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檢驗檢疫局關于免收出口商品法檢費用的通知
根據(jù)國務院、國家質(zhì)檢總局的通知精神,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決定免收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底5個月的出口商品法檢費用。
一、 免收出口商品法檢費用范圍
對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向我局報檢的所有出境貨物、運輸工具、集裝箱及其他法定檢驗檢疫物免收出境檢驗檢疫費(不包括對出境人員預防接種和體檢收取的費用,以及企事業(yè)單位承擔與出境檢驗檢疫有關的商業(yè)性自愿委托檢測和鑒定、出境檢疫處理、動物免疫接種工作收取的費用)。
二、免收出口商品法檢費用項目
(一)貨物及運輸工具檢驗檢疫費:貨物檢驗檢疫費、運輸工具檢驗檢疫費、集裝箱檢驗檢疫費、包裝物及鋪墊材料檢疫費、攜帶或郵寄物檢驗檢疫費。
(二)貨物及運輸工具鑒定業(yè)務費:重量鑒定費、數(shù)量鑒定費、木材檢尺費、包裝檢驗及鑒定費、集裝箱鑒定費。
(三)安全監(jiān)測及特殊檢驗項目收費:型式試驗費、其他特殊檢驗項目費。
(四)考核注冊、簽發(fā)證(單)、查驗審核費:各類考核注冊的申請考核及證書費、簽發(fā)證(單)費(不包括簽發(fā)預防接種證書、簽(換)發(fā)健康證書、外國人健康證明驗證、出具診斷書、病情摘要)、查驗審核費、空白證單工本費。
(五)其他:復驗費、免驗、標志(標記)成本費、封識成本費、隔離場(圃)租用費。
(六)實驗室檢驗項目和鑒定項目費。
發(fā)布日期:2018/12/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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